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5-29 11:06:44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0年海南市中考招生實施細則,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根據《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瓊教中招〔2020〕1號)精神,為做好2020年我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招生機構及職責
2020年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以下簡稱“中招”)工作進一步實行權力下放、統籌協調、分級管理、各負其責。
成立海南省中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海南省中等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中招辦”),主要負責制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中招工作的有關政策與實施細則;統一組織命題、試卷印制、考試、評卷、成績發布;管理全省中招數據庫,公布招生計劃、錄取最低分數線和錄取結果;負責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含部分市縣、單位所屬學校面向全省招生的計劃)、有關高校、省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錄取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各市縣(單位)中招辦和各招生學校的招生工作。
市縣(單位)亦相應成立中招工作領導小組及其中招工作辦公室,負責制定本市縣(單位)中招工作的實施意見;負責建立本市縣(單位)考生的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具體組織報名、填報志愿、各學科考試和考查;使用全省統一的中招數據庫,做好本市縣(單位)各類學校的錄取工作;按省中招辦要求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有關高校、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設立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本校或附屬中學的招生工作。
各初中學校設立學生升學指導辦公室,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招生宣傳,對初中畢業生進行升學指導,引導初中畢業生準確定位未來發展方向,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報考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學校之間做出合理抉擇。
二、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
4月30日前,省中招辦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將在我省就讀八年級、九年級學生信息統一導入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并自動生成考生準考證號。各初中學校用戶必須在5月19日前完成全部本校考生信息核對、修訂、確認工作,組織采集學生照片并上傳到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
5月7日-5月15日,非我省初中學校就讀學籍、符合我省報名條件的其他考生到戶籍(或居住地或原畢業學校)所在市縣(單位)中招辦報名(網上報名)。市縣(單位)中招辦用戶登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添加考生信息,收集考生照片,核對確認報名信息,并告知此類考生參加由當地組織的生物、地理、理化實驗操作等科目的考試或考查的時間,以及配合做好綜合素質評價等有關事項的要求。
5月19日前,市縣(單位)中招辦和學校務必完成全部考生信息核對工作,特別核實考生少數民族審核結論等身份情況和優惠加分政策等特征,核查考生電子相片信息是否與本人一致。5月19日下午17:30,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將關閉報名窗口,不再受理考生報名和考生信息更正業務。
(二)報名須知
1.八年級考生準考證號為11位數字組成(1位為8,2-3位為年份代碼,4-5位為市縣代碼,6-7位為畢業學校代碼,8-11位為考生順序號),八年級暫不開通學生用戶入口。
九年級考生準考證號為10位數字組成(前兩位為年份代碼,3-4位為市縣代碼,5-6位為畢業學校代碼,7-10位為考生順序號)和初始密碼(考生出生日期的8位數字)。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更正自己報名信息。學校應及時將考生的準考證號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2.市縣(單位)中招辦、學校或學生用戶在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中按設定的權限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對學生報名信息進行修改、補充。學生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學校或學生可以在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中打印《2020年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信息確認表》,并在該表相應欄目上簽名確認。
3.學校負責核驗具有本校學籍考生的基本信息、考生身份情況及享受優惠照顧政策所需的有關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經核驗后的有關材料復印件,須有核驗人簽名和學校印章,存入考生紙質檔案袋。報名結束后,學校須把考生紙質檔案材料送市縣(單位)中招辦備案。涉及到享受優惠照顧政策條件的考生,市縣(單位)中招辦還要認真核對和確認錄入的相關信息和特征,對符合各條件的要切記在《報名信息確認表》中對應的“□”位置打“√”。
4.各市縣(單位)中招辦負責核驗非我省初中學校學籍符合我省報名條件的考生在中招辦報名的考生基本信息(戶籍、民族、全國學籍號等)、身份情況(應往屆等)及享受優惠照顧政策的有關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經核驗后的材料復印件,須有核驗人簽名,存入考生紙質檔案袋。
5.我省學籍但非我省戶籍的考生(不含港澳臺籍考生和外國籍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其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明或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
6.歸僑考生、歸僑子女考生(不含僑眷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考生(簡稱“三僑生”)須提供經縣級以上外事僑務辦審核的《2020年海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三僑生”審核表》(附件2)。港澳臺籍考生、外國籍考生須提供有關身份證件(護照、身份證或居住證等)和縣級以上外事僑務辦、港澳臺辦等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
7.海南省農村獨生子女戶子女、農村純二女結扎戶子女須提供經市縣計生部門審核的《2020年海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農村獨生子女戶、農村純二女結扎戶子女審核表》(附件3)。此表一式三份,市縣(單位)計生部門存檔一份,兩份由考生提交報考地市縣(單位)中招辦,其中一份由報考地市縣(單位)中招辦錄入系統信息后存入考生紙質檔案袋,另一份由該中招辦于6月8日前報送省中招辦備案。市縣(單位)計生部門對該類考生審核結束后,要將審核確認合格的考生名單制成名冊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送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政府網上公示,一份上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供復核。教育行政部門在公示考生名冊時,要同時公布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設立的舉報電話(65312219)和省中招辦的舉報電話(65850628),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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