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9-28 13:43:23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分四段)。
A、提前錄取。大連市第十五中學設1個統招類志愿。
B、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錄取統招生再錄取指標到校生的順序錄取。統招生錄取設置3個平行學校志愿,指標到校生錄取設置2個平行學校志愿(不設指標到校生錄取服從志愿),設置2個指標到校統調平行學校志愿。市內考區報考大連市旅順中學的考生各志愿錄取分數不得低于該校在旅順口區當地相應志愿錄取的最低分數線。
C、國際班。大連市第二十四中學和大連理工大學附屬高中設1個國際班志愿,兩所學校國際班志愿不得兼報。錄取時,依據考生升學總分從高到低按照招生計劃的120%投檔(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90分),再根據考生英語成績按計劃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D、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辦一般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和綜合高中,下同)。市內考區設置6個平行學校志愿,不限定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的志愿順序,但限定志愿填報數量(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不超過3個,民辦普通高中和綜合高中志愿不超過3個)。其他考區的一般普通高中志愿由各考區結合本考區實際,參照市內一般普通高中志愿設置平行學校志愿。市招生辦負責組織實施市內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全市民辦普通高中、綜合高中錄取和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安排兩次。一般普通高中的特長類剩余計劃不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3)第三批次職業院校錄取。
A、“3+2”高職招生計劃學校與高級工及以上專業的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設置3個平行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限報2個平行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志愿。
B、中職學校。設置6個平行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限報2個平行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志愿,不限定公辦中職學校和民辦中職學校的填報順序,但限定志愿填報數量(公辦中職學校志愿不超過3個、民辦中職學校志愿不超過3個)。職業院校安排兩次“征集志愿”。第一次安排在“3+2”高職招生計劃學校與高級工及以上專業的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錄取結束后,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進行一次“征集志愿”,設置3個平行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限報2個平行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志愿。第二次安排在中職學校錄取結束后,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進行一次“征集志愿”,設3個平行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限報2個平行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志愿(不限定考生填報公辦中職學校和民辦中職學校的順序和數量)。
職業院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辦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統一填報志愿錄取和自主招生(兩次“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有剩余計劃的學校可進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自主招生包括本市填報志愿未被錄取的初中畢業應屆生、往屆生和非本市考生,由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和專業設置情況自主進行招生,自主招生招收的大連中考考生成績不得低于院校投檔線和專業錄取最低分。招生結果須上傳至市高中階段教育統一招生平臺,經院校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依據錄取名冊辦理新生學籍。
15、問:為什么要把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納入招生平臺?
答:2019年初,國務院印發了《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明確提出“要完善招生機制,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精準服務區域發展需求”。2019年底,省教育廳、省人社廳也聯合下發了《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高中階段教育統一招生平臺的通知》(遼教電〔2019〕155號),明確要求“建立各市高中階段教育統一招生平臺,統籌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技工院校與中等職業學校要統一招生政策、統一招生計劃、統一招生宣傳、統一平臺錄取”。
為落實國家和省文件精神,從2020年起,我市改革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辦法,將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由自主招生調整為我市高中階段教育統一平臺招生,實行統一招生政策、統一招生計劃、統一招生宣傳、統一平臺錄取,由市招生辦統一錄取。大連本市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須統一填報中考招生志愿,按照政策規定程序,由市招生辦組織進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中職招生“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有剩余計劃的學校,由各中等職業學校進行自主招生,市招生辦審核錄取。自主招生包括本市填報志愿未被錄取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未報名參加當年我市中考的往屆初中畢業生、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以及非本市應往屆初中、高中畢業生,由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和專業設置情況自主進行招生,招生結果須報市招生辦,經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依據錄取名冊辦理新生學籍。中職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優先錄取本市填報志愿的考生。
16、問:來連人員隨遷子女享受指標到校政策是如何調整的?有什么規定?
答:按照國家、省關于隨遷子女在就學所在地參加中考,與所在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的要求,《實施意見》將來連人員隨遷子女納入指標到校政策范圍既是落實國家、省政策要求,也是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政策舉措。
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一年級開始,來連人員隨遷子女凡服從實際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入學安排,并取得初中學校初始注冊學籍,有三年初中學籍并有完整的學習經歷,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在我市登記辦理的有效期內的《遼寧省居住證》,至少有一方在連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實際居住(含租賃),自初一年級秋季入學前(8月31日前)至中考錄取時在連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其子女中考時享受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到校錄取政策。
17、問:來連人員隨遷子女享受指標到校政策后,是否對本地戶籍考生產生影響?
答:為落實國家和省隨遷子女就學有關政策,同時保障本地戶籍考生不受影響,我們聘請了駐連高校的數學專家組成專家工作組,針對來連人員隨遷子女享受指標到校政策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同時依據我市近五年的中考錄取數據進行了改革政策的模擬錄取統計分析。從數學模型分析看,新中考招生政策實施后,市內考區來連人員隨遷子女每年將有近500人通過指標到校進入示范高中。為解決這部分增量問題,提出如下解決方案:一是適當增加有條件的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二是將指標到校比例由70%提高到80%;三是增加優質高中資源,增設示范性普通高中。這三種辦法不但解決了來連人員隨遷子女在升學方面的增量需求問題,同時還增加了本地戶籍學生享受優質高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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