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惠州市教育局 作者:惠州市教育局 2021-11-09 14:22:44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廣東惠州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 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 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 號)等文件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動我市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堅持育人為本、科學規范、普職并重、公平公正、因地制宜,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從 2021 年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全面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到 2024 年左右基本構建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建立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以及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體制,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發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高中階段教育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任務措施
(一)建立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 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1、考試科目。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7~9 年級)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 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 達到合格要求,確保初中教育質量。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為錄取計分科目和錄取參考科目。
(1) 錄取計分科目
錄取計分科目采用“4+4”模式 ,即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滿分 718 分,加入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后滿分 736 分。具體如下:
體育與健康滿分為 60 分,由平時成績 3 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 3 分和中考體育項目考試成績 54 分組成。
平時成績主要由學校從學生初中階段三個學年體育課(國家規定課時)的考勤、表現、體育課考試成績及體育課掌握運動技能情況、課外體育鍛煉情況等方面進行考核,初一、初二、初三年級分別為 1 分、1 分、1 分。學校需建立科學嚴格的學生平時成績評分制度,并建立可查檔案,在每學年結束后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和家長監督。《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是將學生在初中階段三個學年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數據上報國家數據庫,并納入學生電子檔案,測試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的,每學年 1 分。
中考體育考試項目采用“1+1”方式 ,成績為 54 分,即 1 個必考項目(27 分)加 1 個選考項目(27 分)。必考項目為省規定項目(男 1000 米跑、女 800 米跑);選考項目由(足球繞桿射門、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100 米跑、一分鐘跳繩、投擲實心球、100 米游泳)項目組成,考生在六個項目中任選一項作為本人選考項目。
物理、化學的實驗操作考試(簡稱理化實驗操作考試) 依據義務教育物理、化學、課程標準,以課程標準列出的必 做實驗為考試內容,全市統一命題和制定評分標準,縣(區) 教育部門和學校具體實施。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只考其中一科, 考試形式采取二次隨機抽考的模式(學生第一次從物理和化學二個學科中隨機抽取一個學科作為理化實操考試的學科, 第二次從抽中的學科隨機抽取實操考試題目,抽考題庫的數量和題目由惠州市教育局當年公布)。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等級(合格、不合格)呈現,再將等級轉化為分數,合格等級為 18 分(物理 10 分、化學 8 分),不合格等級為零分,納入到當年的中考總成績中。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2021 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等級(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現,不計入錄取總分。從 2022 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分數納入中考錄取總分。
(2) 錄取參考科目(等級成績)
生物、地理、音樂、美術、信息技術五科的考試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按成績由高到低分為 A、B、C、D 四級,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按全市參考總人數分別劃分為:A(25%)、B(50%)、C(20%)、D(5%)。
生物實驗操作考試采取一次抽考的模式(學生隨機抽取實驗操作考試題目,抽考題庫的數量和題目由惠州市教育局當年公布),考試成績以等級(合格、不合格)呈現,再將等級轉化成具體分數,合格等級為 10 分,不合格等級為零分,納入到當年生物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合并分數后再按成績由高到低分為 A、B、C、D 四級,確定生物學科成績的等級。
2、考試內容。嚴格執行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7~9 年級),科學確定各學科考試命題內容,提高命題質量。試題應當體現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要求,增強基礎性和綜合性, 著重考核學生掌握學科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寬度和廣度, 試題的整體難度適當,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 杜絕偏題、怪題。增強應用性,注重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加探究性和開放性試題的比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推進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及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科目考試改革,提高學生的綜合素養。
3、考試方式。結合學科特點,各科考試以閉卷筆試為主,探索口試、實驗操作和技能測試等多種方式。積極探索應用計算機進行考試。
4、考試組織。根據“學完即考”的原則,不同的考試科目采取不同的命題方式、考試時間和考試組織方式。
(1) 八年級生物、地理兩個科目的文化考試,九年級 語文、數學、外語(含聽說考試)、道德與法治、歷史、物 理、化學等 7 門科目的文化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和確定考試時間,市、縣(區)組織實施。
(2) 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由市統一命題,市、縣(區)組織實施。依據初中課程方案,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物理、化學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
(3) 音樂、美術、信息技術 3 個科目由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各校具體實施。
(二)建立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養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學生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
1、評價內容。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客觀記錄、綜合反映和多元評價學生在初中三年的成長過程,通過 5 個一級指標 15 個二級指標對學生綜合素質表現進行評價。
2、評價重點。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
3、評價程序。強調做好學生重要或典型活動的寫實記 錄,將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進行公示、審核,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4、評價辦法。在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平臺基礎上,建立惠州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形成學生電子檔案,依據《惠州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試行)》,進一步完善涵蓋寫實記錄、評語評價和重要觀測點計分評價的學生綜合素質表現等級評價模式。通過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在學生重要或典型活動的寫實記錄、收集審核的事實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結合重要觀測點,在每學期末對學生綜合素質表現進行計分評價;評語評價包括學生自我陳述和教師綜合性評語。畢業時綜合學生初中階段的過程性評價,最終確定學生五個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并記 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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