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照吉林省教育廳、吉林市教育局《關于調整2022年吉林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作出如下調整:
1.取消2022年初三年級中考體育現場考試,體育現場考試成績按滿分30分計入體育中考總分,七、八年級過程性考核按實際考核分計入中考總成績。
2.取消2022年初三年級中考外語聽力自動化考試,按滿分30分計入中考外語學科成績。
3.取消2022年初三年級物理、化學學科實驗操作考試,取消2022年初二年級生物學科實驗操作考試,考試成績按合格等級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4.全市統一組織考試2022年初二年級生物學、地理學科考試,采取紙筆閉卷方式測試。生物學、地理單獨成卷,滿分各50分。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報考上一級學校的資格,不計入中考總成績。因故未能參加2021年生物學、地理學科考試的現初三年級考生及補報名的應屆考生、往屆考生,須參加2022年初二年級生物學、地理學科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計入2022年中考總成績。
(三)朝鮮族中學的考生考朝語文和漢語文。朝語文、漢語文兩科分數各乘以50%相加后為語文科成績。
(四)獎勵政策按照以下文件和通知執行:
《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吉教辦〔2018〕16號)節選:
1.駐守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降低20分錄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錄取。
3.因公犧牲的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錄取。
4.平時榮獲二等功、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降低10分錄取。
5.獲得市(州)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或其子女降低10分錄取。
6.港澳同胞、臺灣省籍同胞和華僑、歸僑子女,降低5分錄取。
7.除英語外,以其他語種參加外語考試的考生如日語、俄語等,降低5分錄取。
8.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數民族高中)降低1分錄取。
9.作為推薦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獎勵政策。
10.往屆初中畢業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初中學生中考錄取有關獎勵政策的補充通知》(吉教辦〔2021〕16號)相關內容:
1.駐西藏自治區的軍人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駐守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及以上地區、西藏自治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降低20分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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