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1-22 14:43:01
(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
1.加強指導。遵循省教育廳制定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和工作指南,按照評價的基本原則、內容、程序,規范操作流程,對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
2.建立檔案。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在省教育廳《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南》框架內,通過安徽基礎教育資源應用平臺學生空間“成長記錄系統”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
3.規范操作。各校和教師要常態化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日常教學工作中指導學生及時錄入寫實記錄,避免集中突擊。每學期末,各校要組織管理員、教師整理遴選學生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導入學業成績、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學校開展的涉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活動記錄,對將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實施材料進行審核、公示。經審核、公示無異議的數據自動導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管理系統”,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監督、抽查。
4.結果應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紀實報告呈現,包括5個方面的寫實記錄和等級。根據錄取模式,視作一個學科,滿分20分,作為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的依據,為優質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提供參考。
5.試點先行。2017年制定實施細則,在省教育廳指導下啟動試點工作,并從2017年秋季學期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進一步完善我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三)改革招生錄取辦法。開展招生錄取辦法綜合改革試點,積極探索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1.改革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采取“4(語數外體)+6(政史地理化生)+1(綜合素質評價)”模式,總分870分。在條件成熟時,將信息技術納入計分科目。
2.改革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將綜合素質評價視作一個學科。基本方法為:先按綜合素質評價5個方面內容分項以等級呈現,再將分項等級轉化為分數累計成總分。綜合素質評價每個方面滿分分值為4分,A、B、C、D等級分別對應4、3.5、3、2.5分,滿分總計20分。
3.改革招生錄取方式。計分科目采取各科(含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以分數呈現計算總分的方法;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依據。信息技術在普通高中的錄取中必須達到一定的等級;音樂、美術等非計分科目以成績合格在錄取中作門檻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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