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5-15 16:44:31
6.選擇恰當的測試方式,合理確定試卷結構,靈活地設置題目,不斷完善測試題型,分散試卷難點,以更好地測查學生的語文水平,全面地反映學生的語文素養。杜絕偏題、怪題、錯題。
7.正確發揮考試的導向作用,考試命題有利于引導教師改進教學,引導學生學會學習。考試命題要有助于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推進素質教育。
三、考試內容與要求
根據教育部頒發的《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大連市初中生學業質量評價標準·語文》,考慮全市初中語文教學實際,確定本學科考試內容。
(一)積累與運用
1.識字、寫字。
識字與寫字的考查包括漢語拼音、識字和寫字三方面的內容。漢語拼音能力的評價,重在考查學生認讀和拼寫的能力;識字要考查學生認清字形、讀準字音、掌握漢字基本意義的情況,以及在具體語言環境中運用漢字的能力;寫字的考查,要求學生能根據漢字的間架結構,正確、端正、整潔地書寫漢字。
學生應能夠正確識記、使用《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要求掌握的3500個常用字。
2.古今優秀詩文的積累與運用。
依據《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及人教版語文教材的要求,主要考查學生識記、理解古今優秀詩文的能力,在一定語言環境中恰當運用古今優秀詩文進行合理表達的能力。
3.語言運用能力。
結合具體的語境考查語言的運用情況。如能在具體的語言環境中正確運用詞語,能夠辨識、修改病句,會對對聯,會造句,會仿寫,能正確運用常見的修辭方法(比喻、擬人、夸張、排比、對偶、反復、設問、反問),能正確使用標點,能連貫、得體地表達,能提煉概括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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