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19-06-03 15:09:14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普通高中招生的各項業務協調與具體組織管理的落實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符進春兼任,成員由梁月英、方美婷、宋廷南、劉春華、梁蘭軍及有關工作人員組成。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施招生工作。本實施辦法、新生錄取條件等應公開的項目要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加強收費管理,嚴禁亂收費行為。各公辦招生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經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或降低收費數額。民辦學校按不超過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公辦學校所舉辦的民辦學校達不到“四獨立”要求的,按公辦學校標準收費。
4.嚴格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嚴禁學校或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5.切實做好信息公開和招生宣傳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監督。加強招生宣傳管理,嚴禁任何學校發布與學校實際不符合的招生宣傳信息、虛假信息。各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擅自到本校初中部以外的初中學校進行招生宣傳,由市教育局組織,各校以宣傳板報的形式在提前批現場進行集中宣傳,考生到現場實地了解各學校招生宣傳信息。
6.加強招生績效考核工作。加強對普通高中招生組織實施工作的績效考核,將完成普通高中招生任務列為縣區績效考評指標(以指令性招生計劃為考評標準)。
7.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市、縣成立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對違反招生管理規定的現象進行查處。為便于接受社會監督,市、縣均應設立普通高中招生監督舉報電話。
市教育局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科負責指導縣區并直接負責市本級學校招生監督與違規違紀查處工作。市普通高中招生監督舉報電話:2815532。
8.加強對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督導評估。市及縣區教育督導部門把規范實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列為2019年教育督導評估項目,專項或在教育綜合督導評估中實施督導評估。
9.本實施辦法解釋權在欽州市普通中學招生辦公室。
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咨詢電話:2880977。
附表:2019年欽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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