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5-08 16:33:53
模塊四:審美與表現(音樂與美術課程、藝術特長等),適時進行藝術素養測試,并作為重點中學錄取的條件。
綜合素質模塊二至模塊四的評定結果以等第方式呈現,一般分為A、P、E三等(分別代表優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學生所在學校確定,A等由學校列出名單上報縣(市、區)教育局,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人員核定。E等級要嚴格控制。
4.評價程序
(1)學生自評。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評價細則,自我評定。
(2)同學互評。班級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小組組織互評。
(3)學校評定。依據學生自評、同學互評,綜合《金華市初中學生成長記錄冊》內容、舉證材料,在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確定等第。
(4)反饋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以反饋意見表的形式,將評定結果告知學生家長。學校設立公示欄,對“A”等的學生予以公示,同時設立意見箱,接受舉報,公示時間為5天。
(5)結果確認。各初中將各類獲“A”等級的學生名單,送交當地教育局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填寫《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表》一式兩份,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送交招生辦。
六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
1.錄取的原則和依據
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適者錄取的原則,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確保普職招生人數大體相當。
2.錄取的形式
(1)綜合錄取。依據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等第認定結果進行錄取。高中階段學校在達到綜合素質評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錄取要求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須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須1A及以上且不得有E。各縣(市)教育局可依據實際情況確定錄取辦法,逐步取消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批次。
(2)定向錄取。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額比例達到招生計劃的60%以上,并以初中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
(3)特長生錄取。特長生是指在某一學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藝術、體育、創新發明、信息技術、自然科學、文學創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辦學定位和特色,確定招收特長生的類別,數量不超過學校招生總數的5%。招生計劃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發布。
特長生招生在中考之后組織。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特長生,應事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招收特長生的類別、數量、標準等,并根據學生的升學考試成績、學校面試或專門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一定權重進行考核錄取,其中升學考試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30%。
(4)中等職業學校自主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根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自主錄取新生。為了充分發揮省級示范專業的示范輻射作用,共享優質職業教育資源,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省級示范專業部分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計劃由學校申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
(5)中職與應用型本科一體化錄取。中職與應用型本科一體化培養試點招生工作納入我市統一中考招生工作中,根據中考成績、所填志愿,按計劃在提前批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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