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3-14 18:27:58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山西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晉政發〔2016〕23號),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有利于維護教育公平,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的銜接出發,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培養適應山西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類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能力為先。遵循教育規律,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初中畢業生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
堅持統籌規劃、普職并重。統籌規劃普職招生規模,整體設計課程改革、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機制改革,為初中畢業生提供適合的高中階段教育。
堅持完善規則、促進公平。發揮考試招生的正確導向作用,健全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措施,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為初中畢業生創造平等升學的機會。
堅持試點先行、穩妥推進。加強省級統籌,以市為主,試點先行,把握改革的力度、速度和社會可承受度,循序漸進,積極探索,確保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穩妥實施。
三、總體目標
2017年啟動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2020年全面推進,2023年整體實施。通過深化改革,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考試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建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將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統一規范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考試科目:涵蓋《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中的信息技術等13科。其中外語包括聽力,物理、化學、生物包括實驗操作。
綜合實踐活動的其他相關情況(包括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采取書面考試;體育采取現場測試;信息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采取操作考試;音樂、美術可采取過程性與終結性考查相結合的方式。
成績呈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為主,鼓勵有條件的市改進成績呈現方式,探索“等級”呈現,克服分分計較,避免過度競爭。
各科目分值如下: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生物50分、道德與法治75分、歷史75分、地理50分、體育50分、信息技術10分、理化生實驗10分,共830分。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