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3-14 18:27:58
3.分步推進試點。按照“統籌規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鼓勵其他市在2018年、2019年提前進入中考綜合改革試點。試點之外的其他地區,可以繼續按照現行的招生錄取方式進行招生。
晉中、陽泉兩市制定的中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已于2017年報省教育廳備案,施行過程中的進展情況和問題等及時報省教育廳。
(六)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中考“陽光招生”,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和考核評估制度。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中考招生政策、加分項目、加分名單、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錄取條件、錄取分數線、錄取結果、違規處理結果等由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招生部門及時向社會公開,公布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學生、學校和社會監督。
2.強化制度保障。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建設,加大學校招生誠信機制建設,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考試安全體系,提高考試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加強對招生考試機構和考點(學校)考試招生行為的監管,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暢通舉報渠道,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各種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事件和普通高中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及亂收費等問題,嚴肅查處“中介”機構的非法招生和各種形式的有償招生,嚴肅查處亂宣傳、亂招生、亂收費、亂辦學等違規違法行為。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省級統籌規劃,各市組織實施。省教育廳成立中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指導試點工作,研究制定推進全省中考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意見。各地要高度重視,建立有效工作機制,積極學習借鑒試點市經驗做法,提前做好改革準備,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實施方案,2018年8月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確保改革穩妥積極推進。
2.強化條件保障。各級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初中學校師資、實驗室、計算機教室、體育、音樂、美術器材等設施設備方面的條件保障,適應中考改革需要,保障正常教學需求。要加強教師校長培訓,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提升教師的教書育人水平。要加強考試條件建設,全面完成標準化考點建設任務,切實維護“平安考試”的良好環境。
3.深化教學改革。各地要將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的重要牽引,督促指導初中學校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開足開齊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音樂、美術、體育、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課時,促進學生全面有個性發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對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指導。
4.加大宣傳力度。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涉及千家萬戶、關系群眾切實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要充分考慮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周期性,提前公布實施方案,給學生、家長和社會明確、穩定的預期。要加大宣傳解讀力度,把握正確導向,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引導學生、家長和社會更加關注學生健康成長。要向社會大力宣傳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中等職業學校免費等惠民政策,為穩妥推進改革、發展素質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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